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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交警部门推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 交通管理措施


     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已于3月16日正式启用。为确保枢纽相关道路交通安全,交警部门推出了交通管理措施,具体如下:

 (一)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高架道路: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、二轮摩托车(含轻便摩托车)、非机动车(含残疾人专用车)和行人通行。空载出租车按指示标志行驶,禁止进入航站楼出发层。

 (二)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东交通中心地面道路:七莘路(温虹路-润虹路)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、二轮摩托车(含轻便摩托车)、非机动车(含残疾人专用车)通行;申昆路(温虹路-润虹路)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、二轮摩托车(含轻便摩托车)通行。

 (三)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外围配套道路:嘉闵高架路(漕宝路—北翟高架路)、菘泽高架路(G15-嘉闵高架路)、北翟高架路(嘉闵高架路-S20)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、二轮摩托车(含轻便摩托车)、非机动车(含残疾人专用车)和行人通行,主线按设计时速最高为80公里,最低为50公里;匝道按不超过交通标志所示时速行驶。任何车辆非紧急情况不得中途停车。

 (四)宁虹路至仙霞西路(申长路-友乐路)全天双向禁止货运机动车、二轮摩托车(含轻便摩托车)通行。

 (五)S20沪青平立交每日7时至20时禁止五吨(含)以上货运机动车由南向西或由北向西进入G50入城段。

 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自正式通车之日起施行。交警提醒广大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安全文明行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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